環境品質監督委員會
成立宗旨

環保意識崛起,從您我做起!
本監督委員會成立之目的,宗旨在防治本工業區設廠營運後對區內及其周邊環境造成不良污染及破壞,以確保區內廠商有個環保標準之生產環境,以利永續經營,繁榮地方,特成立華亞科技園區環境品質監督委員會。
組織機能表
監督委員會
主任委員
- 綜理園區內環境品質監督管理及執行業務。
執行長
- 輔佐主任委員管理執行業務之推動。
-
管理組
- 管理園區內發生異常及追蹤處理。
- 管理園區內環境品質相關問題之處理。
- 委員會議之安排及委員連繫。
- 委員會議紀錄之撰寫呈核及議案追蹤。
- 處理不屬於各組之相關事項及協調。
- 負責園區環保稽核事項及舉發園區環保異常事項。
- 協調地方區公所、龜山分局、市環保局會同處理環保異常事項。
- 組織章程、法規制度擬訂及執行督導。
財會組- 委員會帳務及出納作業。
- 費用分攤收繳作業。
- 代收代管財物收支帳務處理。
- 管理費用年度預算之編列及決算。
環品委員
- 負責專業性環保諮詢。
- 負責提供異常發生時檢測方法、解決方案。
- 針對監測報告書進行審核、研議。
- 其他針對環保有待檢討、議決等事項。
財務委員
- 負責督導委員會管理費用收支及年度預算、結算損益表之審核。
- 負責管理委員會每月財務收支報表審核。
監察委員
- 監督委員會之決策運作之合理性。
- 負責違法(規)或案件之調查處理。
- 監督委員會之費用收支之合理性審查。
組織成員
- 委員會設置委員17席(廠商13席、專家學者3席、民議機關1席(市議會))。
- 專家學者:萬能科技大學、長庚大學、南亞技術學院。
- 委員會每三個月召開一次委員會議,委員任期三年,每年12月份召開會員大會。